資料圖:美國總買房子統奧巴馬。
  中新網8月7日電 據美國媒體6日報道,美國全國憲法中心總裁羅森(Jeffrey Rosen)說,不管是眾議外接式硬碟院還是參議院過去都沒有過機構性投票控告總統。
  在與時代電臺(Radio Times外接式硬碟)記者摩斯-科恩(Marty Moss-Coane)討論控告總統的政治及憲法後果時,他說,過去曾經有過很多眾議員個人及成批的眾議員或參議員控告總統,但進展都不順利。
  “例如,眾議員控告前總統克林頓使用行政命令進行單項否決(line-item veto)。比較近期的例子是前眾議員庫西尼奇(Dennis Ku房地產cinich)控告奧巴馬轟炸利比亞。這些控告都因為所謂的‘缺乏法律地位’(‘lack of standing’)而被法庭拒絕受理。”
  他說,憲法第三條要求對可以辨認的個人造成事實上的傷害,訴訟才能開始。比如1960年代的雷恩斯案(Rssd固態硬碟aines case),最高法院說總統做了眾議院不喜歡的事情時,很難證明眾議員個人受到傷害。
  羅森說,還有另一障礙,即“政治問題”學說。一般說來,法庭非常不願意介入政治派別之間、總統同國會之間的爭議。他們說,你們這些人要自己解決。為你們解決這個爭議不是我們的工作。
  因此,儘管共和黨方面提出很有意思的反駁理由,羅森說,“我認為常識就是,因為這次訴訟太新穎,它將在法庭有場苦戰。”
  據報道,美國眾議院共和黨正在推動控告奧巴馬的計劃,並且將他們的法律案件建立在醫改法變動的基礎上。奧巴馬大力支持醫改法,而共和黨一直想廢除醫改法。眾議院議長博納說:“訴訟的理由是奧巴馬違背憲法,擅自推遲醫改法要求公司提供健保的規定實施。”  (原標題:美憲法中心總裁:共和黨告奧巴馬將面臨法庭苦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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