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9月25日電(見習記者 高旭紅)記者從最高檢今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為進一步提高民事訴訟監督的質量和效果,促進民事檢察工作的高效有序開展,檢察機關從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出發,推出“受審分離”、“同級受理”等制度,加強內部職能機構工作協調。
  目前,全國四級檢察院基本做到了民事訴訟監督案件的“受審分離”,建立了檢察機關的統一對外窗口,保障和便利了當事人向檢察機關提出監督申請。根據“受審分離”制度,控告檢察部門負責受理案件,民事檢察部門負責審查案件並作出審查結論,案件管理部門負責案件的流程管理,各部門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併監督制約。
  2013年1至12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申請監督案件133016件,同比上升235.1%。為避免案件大量積壓在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實現通過檢察建議進行同級監督的立法目的,最高檢推行了“同級受理”制度,在受理案件數量大幅上升的情況下提高了辦案效率,依法妥善處理、及時解決了當事人的監督申請。  (原標題:最高檢:"受審分離"、"同級受理"制度加強內部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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